今天是:

当前位置:首页 >> 科技信息 >> 海洋生物

海洋生物

福建省出台《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0 03:07 点击量:

本报讯(记者王中建)近日,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设立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每年安排1亿元,围绕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现代水产冷链物流工程等建设项目,对企业新建或扩建海洋产业化项目、新对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中央驻闽和省直属科研院所开展海洋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给予支持。根据办法,补助资金分为对下转移支付部分和留省部分。对下转移支付部分采用因素分配法,主要依据各地市海洋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前期储备情况和发展、聚集程度等因素测算。获得补助资金支持的设区市、中央驻闽和省直属科研院所负责对所获得的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并于每年3月20日前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财政厅。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技术开发、中试熟化与产业化、产能再扩大等任务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购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厂房新(扩)建、改造等支出。

主办单位:舟山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浙ICP备14000885号-7

地址:舟山市新城体育路10号海洋科学城A16幢9楼

联系电话:0580-2031682 0580-2055174(传真)邮编:316012 邮箱:zsskjxxs@126.com

浙公安网备330902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