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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区住房保障三年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21 10:04 点击量:542

        根据《舟山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10—2012年)》规划,未来3年,市中心城区,包括定海城区、临城新区、普陀城区等,除新推公共租赁住房外,还将新增保障廉租房家庭600户以上,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5万平方米以上,多形式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3年推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
    新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改善我市城乡居民住房条件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这批住房的房源,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转换等多渠道来筹集,重点解决无房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周转性用房。
    按计划,在未来3年内将推出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今年推出0.8万平方米,明年推出1.6万平方米,2012年推出1.6万平方米。房型以一、二居室的小房型为主,建筑面积将控制在25—50平方米。
    市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联合出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3年开工保障性住房15万平方米以上
    今后3年,全市保障住房建设将分三步走,逐步扩大保障范围。
    其中,今年的廉租房保障范围将扩大到年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3倍以下、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经适房主要保障年人均收入120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明年,廉租房和经适房将保障年人均收入在当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2012年,廉租房和经适房将保障到年人均收入在当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
    而符合住廉租房和经适房条件的困难家庭,可通过廉租房实物配租、租金补贴和购买经适房等形式,来实施住房保障。
    为提高实物配租比例,今年起,新开工经济适用房项目将按20%比例建廉租房。新增廉租房保障家庭中,实物配租比例将达到一半,实物配租重点解决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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